5月15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、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合计并处罚款60万元;责任人况某文、王某平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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